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在各年级贫困生名额分配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定,拟确定以下155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53位同学为一档助学金,102位同学为二档助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学院6417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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