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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10-22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和师资结构,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激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201871日之前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五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

    凡已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及其他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人员,不在本计划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十三五”期间共选拔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人员50人,2018年全校择优选拔不超过10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18年申报人员须在19787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人工作业绩须在201371日至2018630日期间取得,其中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获奖以取得时间为准。

    4.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校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2.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截止时间按所在学院(研究院)要求提交,申报书中所填内容若是进校前成果或2018年新出成果务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并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于20181031日(周三)下午300前报送人事处303室。

    部门推荐材料(纸质及电子):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1份、推荐人选申报书(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原版1份,审核后修改重新打印版1份)

    4.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评委会会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一律退回。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 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 7059,地址:行政楼116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 7161,地址:行政楼323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 附件1

    2.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2018 附件2

    3.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 附件3

    4.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部门推荐汇总表》 附件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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