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财经大学“三风”建设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三风”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定期巡查:每学期第1-16周进行定期巡查。
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院领导、学院督导组、系主任进行不定期巡查。
二、督查对象
全院所有本科、研究生课程。
三、督查内容
1、教师进入教学空间须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空堂、不提前下课、不延长课间休息时间。上课需携带授课课程课件、教材、教学大纲、点名册等所需材料。
2、上课期间严禁接打电话、收发信息、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按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等教学环节。
3、教师原则上应站立授课(身体条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强化课堂教学互动,鼓励教师上课多走动,采用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启发式、案例式、模拟式、探究式教学。
4、教师应组织引导学生靠前排就坐,加强课堂纪律管理,检查学生带教材、学习材料、笔记本等情况。
5、进一步规范并严格落实请假审批制度。原则上每次上课都应做好课堂考勤管理。倡导使用“上课啦”等技术手段点名,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核实,考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
6、本着“非必要不使用”原则,实行课堂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申请制。经批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课程,教师是课堂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未经批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课程,须要求学生将电子产品关闭,或把电子产品放到公共位置。
7、督促教师恪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遵守课堂讲授纪律,不得发表、传播或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学校合法权益与声誉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四、督查方式
1、督查组成员需根据本学期督查安排进行督查,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督查范围需覆盖规定教学周次全部课程,并填写教学督查记录本。
2、巡查结束后,督查组成员及时将督查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和学院教学办或研究生办。
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数科学院“三风”建设教学督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