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建设,聚焦“财经×数智”“财经×科技”“财经+产业”的交叉融合路径,学院持续强化有组织科研与系统性教学改革,着力构建具有“浙财辨识度”的教学体系,培养适应数智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新财经战略”行动方案、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现启动2025年度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2025年度教学类项目分为A、B、C、D四类。
项目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属于统计学或数据科学领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建设等,项目具体名称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二、申报条件
(一) 我院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请本年度教学类项目,研究成果应该符合统计学一流学科建设需要。
(二)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对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充足时间从事研究。
(3) 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适宜担任项目主持人并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 A类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 每位申请人以负责人身份同年限报1项一流学科教学类项目,前一个项目结题后,方能申报新项目。
(四) 项目组成员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含申请人),但申请人认为本人有足够的研究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也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项目组。
三、结项要求
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完成以下成果,同一成果只能用于1个项目的结题,且不得使用科研类成果用于教学类项目结项。
(一)A类项目
A类项目聚焦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分为A1类和A2类,其中A1类资助经费10万元,A2类资助经费5万元,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A1类项目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国家级教材建设奖(含优秀教材、教材建设先进集体/个人);
(2) 获国家级教材1门(含规划、原创教材等);
(3) 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
(4) 获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
A2类项目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5) 获省级及以上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项;
(6)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1项;
(7) 获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含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8) 公开发表一级B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1篇。
(二)B类项目
B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8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获省级教材建设奖(含优秀教材、教材建设先进集体/个人);
(2) 获省级教材1门(含规划、原创教材等);
(3) 获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
(4) 获省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
(5)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6) 获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含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7) 获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1项;
(8) 公开发表二级A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1篇。
(三)C类项目
C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5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校级教材建设项目1项;
获校级教育教学项目1项;
获校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
(4) 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
(5) 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1项;
(6) 获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含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7) 公开发表二级B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1篇。
(四)D类项目
D类项目为本学院教师指导本学院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和统计类学科竞赛获奖,以竞赛负责人名义申请立项和结项。

注:1.个人赛学生须来自数科学院,团体赛须有1/2学生来自数科学院且自然排名第1的学生须来自数科学院,否则不予资助。2.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大赛入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的,可作为C类项目的结项条件之一,也可根据等效办法,作为科研类项目的结题成果。
需要说明:1.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同等认定;2.同一成果同时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奖的就高认定;3.各类项目凡以教材形式结项的,凭正式出版的教材,追加1万元资助经费(从2025年立项开始)。
学院定期集中受理结项,所有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完成。
四、经费与管理
(1)A类和D类项目结项时拨付经费,B类和C类项目立项时划拨经费。
(2)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参照浙江财经大学学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相关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五、申报程序
(一) 申请人提交纸质《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项目申报表》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交至教学办公室(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6413A室),同时将《项目申报表》的电子版发至wujj@zufe.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0571-86731839
六、注意事项
(一) 对成果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一流学科教学类项目。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科有权随时撤销立项课题或按撤项处理,并取消个人三年的申报资格:
⑴ 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
⑵ 项目实施情况表明申请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者;
⑶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申请人或研究课题者;
⑷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完成的课题。
附件1: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教学类项目申报表(B、C类)
附件2: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教学类项目结题申请表(D类项目)
数据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