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专业: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17号)要求,为规范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报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数据科学学院2022级4个专业的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业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至少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最低毕业总学分的80%。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成绩纳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无不及格记录,以首考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或方向、班级)前15%以内,学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
(四)外语水平优秀,普通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数据科学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细则。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所在专业(或方向、班级)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以首考成绩为准。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形式体现,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及其他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日期为8月2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要从严审核认定。具体加分项及加分原则请查看《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推免名额
2026年数据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8人。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最新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专业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上一年度国内考研深造率、专业学科建设水平和学位点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各专业拟推荐名单须按照该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推荐名额的顺序如下:首先,每个专业1个名额作为基数;其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增加1个名额;最后,按照各个专业剩余人数确定剩余名额。
专业 |
名额 |
经济统计学 |
3 |
应用统计学 |
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金融数学 |
1 |
注1:若某专业无人申请或所有申请人均不符合申请资格,则该专业名额根据未入选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注2: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学业绩点高者优先
–英语六级成绩高者优先
–科研竞赛成果级别高者优先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申请时间是2025年8月23日--2025年8月26日18点。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数据科学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8月21日);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扫描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转为PDF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打包一个压缩文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发送到邮箱:wujj@zufe.edu.cn,并在开学后一周内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数据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初审、考察,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
(三)公示
数据科学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数据科学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数据科学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三)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四)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五)申请出国(境)者;
(六)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45696043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