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何正耀1人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731839 地址:6号学院楼413A办公室
数据科学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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