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3级本科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要求,为规范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报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数据科学学院2023级4个专业的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优秀。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的80%,无不及格记录,所有课程成绩均以首考成绩为准,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培养方案专业前20%以内(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六)解除处分的学生不纳入申请推免生范畴。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数据科学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细则。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为准,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等素质项目。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具体加分项及加分原则请查看《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推免名额
(一)总名额与分配原则
2027年数据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为17人。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最新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专业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上一年度国内考研深造率、上一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情况、专业学科与学位点建设水平、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因素,统筹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各专业拟推荐名单须按该专业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各专业名额分配步骤
推荐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
●基数分配:每个专业先分配1个基础名额;
●一流专业奖励: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增配2个名额;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增配1个名额;若某专业同时具备多个级别,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叠加;
●剩余名额分配:扣除上述基础名额和奖励名额后,余下名额按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院总人数比例分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如果四舍五入后存在专业总名额超过学院年度推免名额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集体决策。
经上述程序,各专业最终推荐名额如下:
专业 |
名额 |
经济统计学 |
6 |
应用统计学 |
6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金融数学 |
1 |
(三)拟推荐名单确定规则
各专业须按本专业申请人的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若某专业拟推荐名额的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按以下优先级顺序确定入选者:
–学业成绩绩点高者优先;
–英语六级成绩高者优先;
–科研竞赛成果级别高者优先。
(四)递补规则
全院候补名单:
将所有未被推荐为拟推免生的申请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形成候补名单。
空缺递补方式:
●若某专业出现推荐名额空缺(包括但不限于:已推荐学生放弃、申请人不符合推免资格等情形)时,优先从该专业未入选的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某专业出现无人申请或未入选人数不足以填补空缺,则从全院候补名单中按顺序递补至该专业。
所有递补结果须经推免遴选分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申请时间是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18点。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数据科学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扫描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转为PDF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打包一个压缩文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发送到邮箱:wujj@zufe.edu.cn,并在开学后一周内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进行初审、考察,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
(三)公示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和各级纪律处分者;
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申请国(境)外研究生者;
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45696043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