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在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基础上,经数据科学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报学院党委备案,拟确定以下1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同学广泛评议。
公示期为11月2日至11月6日,若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交至学院党委(6号学院楼404B室)或电话形式(0571-86735792)联系。
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第三党支部(1人):
张子琪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下一条:数据科学学院2026年下半年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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