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监督组及学科评议组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洪兴建
成员:周君兴 罗 季 邱 瑾、韩乔明、郑 光、黄秀海
考核监督组
组长:刘向前 成员:胡玉琴 邹洁
学科评议组
数学组:凌 晨 郑 光 韩乔明 李晓东 陈晓雷
统计组:程开明 洪兴建 罗 季 邱 瑾 黄秀海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曾菊英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李 伟 李好好 项思佳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学科评议时间:12月7日下午13:30-14:30
考核推荐时间:12月7日下午14:30-16:00
地点:六号学院楼402会议室
四、考核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的评议;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和资格进行审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表决;
5.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数据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