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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11-02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版)》(浙财大党[2015]2号)、《浙江财经大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版)》(浙财大党[2015]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对各单位(包括学科性学院、思政部、体军部;经发院、管制院)的考核,在严格对标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合理互换、鼓励负重、体现公平、兼顾特例”的原则进行。
    对各部门(包括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和非学科性学院)的考核按照“严格对标、突出贡献、鼓励创新”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依据和标准
    以各单位(部门)与学校签订的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考核依据。以《浙江财经大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版)》为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
    各单位 主要考核师资队伍、本科教育和学生创新工程、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综合管理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部门 主要考核部门业务完成情况及政策执行力、服务意识和水平等。
    四、考核程序
    1. 数据采集。 为减轻工作负担,各单位只需填写 《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申报表》(附件3) ,其余考核指标数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各单位确认。 各部门需提交《2013~2015年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1)、《突出贡献工作简况表》(附件2)、《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申报表》(附件3)。特别说明:因配合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本次考核数据有效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 学校考核。 相关职能部门按指标的业务属性对各单位进行归口 考核(任务分解见 附件4 )。校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见附件5)对各部门进行对标考核。各单位(部门)的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各部门的突出贡献工作由学校按照考核办法组织评审。
    3. 结果公示、审定与反馈。 考核结果公示后报校党委会审定。
    五、考核奖励与结果适用
    1. 考核奖励。 各单位考核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达标奖3个等级,奖励所有考核达标的单位。为激励各单位“进位赶超”,设立进步奖,奖励总排名较上一轮进位2个名次(含)以上的单位。各部门按照受奖面40%的比例评选出考核优胜单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责任 期内 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 (部门) ,取消评奖资格。
    2. 结果适用。 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将与各单位(部门)的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
    六、组织领导
    学校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终期考核工作。
    七、时间安排
    11 月2日~6日 各单位填写《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申报表》;各部门填写 《2013~2015年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突出贡献工作简况表》、 《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申报表》。
    11 月9日前, 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归口考核的职能部门(见附件4), 采集目标任务完成数据,填写《 各单位2013-2015年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览表 (附件6)
    11 月11日 ~13日 学校组织集中考核。
    11 月19~23日   公示考核结果。
    11 月26日 前后   学校审定并考核结果。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各类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各1份交至 行政楼6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dfg@z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戴栗军,86735722;黄珊,86735723
    八、附件
    附件1:各部门2013~2015年核心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附件2:各部门突出贡献工作简况表
    附件3: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创新与特色项目申报表
    附件4: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终期考核工作归口部门一览表
    附件5:校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6:各单位2013-2015年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一览表
    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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