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日前,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圆满结束,从道路实拍的反馈情况看,有不少车辆存在在校园内超速行驶的现象。为加强和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车辆校内行驶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现就校园车辆行驶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应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明确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最高时速为20公里的规定,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校园内限速规定,进入校园的机动车禁鸣喇叭。
二、针对车辆行驶超速的现象,要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请登录保卫处网站安全常识里点击下载,在合理时段组织教职工观看交通安全学习,尤其是对刚刚进入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和机动车新手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力争在校内促成“校园文明,校园安全,从我做起”的格局。
三、学校南大门在上课高峰期,进行分时段人车分流措施,进入校区所有机动车可选择南大门西侧大门、校东大门、校北大门进出。学校西大门是在校学生由宿舍区、生活区进入教学区必经之路,除特种车(救护车、消防车、110出警车)外,其它任何车辆严禁进出,教职员工车辆从校南、北、东大门进出。
四、车辆进入校区请按照指示标志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对未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换证进出校区,进入校区车辆必须服从校卫队员的管理;对教学区内日益突出的非机动车、电瓶车不规范充电问题将协同校内有关部门拿出方案后予以解决。
六、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警(校园报警电话:88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并保护好现场。
保卫处
2015年5月29日
附:校园内违法违规超速车牌号
在校内测速点,(校南大门内30米路段)5月13日、5月15日分二次,同时段从早上7:20分到中午11:10分。进行高清常规交警车辆测速,有下列车辆进入校区违法违规超速20公里以上车辆有:
浙AE158D浙AJF246 浙AA905V浙A1973L浙A7WY90浙A6E529浙A073CA
浙A78R09浙A0G001浙AD636N浙A065B0浙A0735J 浙A5YB56浙A7R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