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2015】206号文件规定,2017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若各位老师有未报销完毕的2017年度发票,近期请速前来办理相关报销业务。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出国(境)访学教师行前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课题校外劳务费及科研激励费发放事项的通知
【关闭】
电话:0571-87557158
传真:0571-8755715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6号学院楼
Copyright © 1997-2018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