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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评选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05-18 点击量:
    各分工会:
    省教育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在高校中推荐评选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的通知》(浙教工[2012]19号),将在省内各高校推荐评选100名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女性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有较好的体育健身习惯,能熟练掌握一门以上体育运动项目。
    4.能组织和引领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业绩较为突出。
    5.热心体育公益事业,积极服务体育志愿活动。
    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请填写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22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上报。联系人:徐俊,电话:87557331。
    附件:1、《关于在高校中推荐评选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的通知》
    2、浙江省科学健身巾帼示范员推荐表
                                                         校工会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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