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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11-14 点击量: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奖励标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读学生,且在创业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给予奖励2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创业奖学金:

    1. 注册成立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且企业运营稳定;

    2. 以团队形式创业,申请者须是团队负责人,且自团队组建之日起到申报之日止营业额收入达10万元(以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3. 创业实践事迹被各类媒体或刊物专题报道,对学校创新创业起引领示范作用者;

    4. 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授予创新创业类相关荣誉称号者。

    创业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条件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1. 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符合任一参评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公司财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纳税证明等可用于证明企业真实稳定运营的相关材料;

    (2)创业团队业务合同、营业额报表等;

    (3)对申请人创业事迹有明确、真实介绍的媒体报道、新闻稿件等;

    (4)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等。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1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ufe_wcl@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1份上交至数据科学学院413B办公室温老师处,联系电话:86735193。


    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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