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现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提供资助支持。其中,我校可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资助对象推选程序
(一)名额
各二级团组织至多可推荐1人。
(二)学院公示及考察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各二级团组织推荐前需对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其填写相应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活动申请表”),同时对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学生个人及团体成员的日常行为、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初审考察。
(三)推荐
学生于12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公示表、活动申请表、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ufe_wcl@163.com,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1名受助对象至校团委。
(四)评审及校级公示
校团委汇总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1名人选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四、项目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团组织应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确保活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2. 确保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强化项目管理。严把审核关、发放关、跟踪关,确保活动执行规范有序,切实做到“选对人、发好钱”。
4. 推动成果转化。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