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我院2023级学生J某某同学在《应用回归分析》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小抄,其行为违反《浙江财经大学考场规则》,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该同学将受到相应处分,违纪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在其成绩单上注明“违纪”字样。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守考试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
2026年1月19日
下一条:关于W某某同学考试违纪的通报
【关闭】
电话:0571-87557158
传真:0571-8755715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6号学院楼
Copyright © 1997-2018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