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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9-24 点击量: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校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由浙江省政府出资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浙江省高等学校较为优秀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15%(含1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初评获2023-2024学年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8.有良好的卫生习惯,2023-2024学年所在寝室等级为B级及以上

    9.如不符合以上678条要求,但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达到前20%的学生,在以下方面表现较为突出,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其他方面表现较为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较为优秀,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省级以上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上取得一定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十佳大学生”提名、省青年五四奖章、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称号。

    10.优先考虑条件1-9全符合,若符合者不足名额,考虑满足条件1-8。经过以上筛选,仍有空余名额,则在综合考虑条件9的基础上,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讨论决定。

    、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数,将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名额分配

    数据科学学院

    56

    、评审要求

    1.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学院应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今年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者均不可重复申请获得。学生在同一学年获得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除外),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发放

    5.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要经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初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四、材料报送

    请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108日晚上2000之前,填写并递交《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附件2,并提供申请条件中包括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寝室卫生成绩、竞赛获奖等相关佐证材料,邮件主题以班级+省政府学金申报+人数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9547657@qq.com

    (注意,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材料,不接受个人报名)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3759


    附件:

    1.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手机端申请资助指南(省政府奖学金)

    2.省政府汇总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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