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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12-3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学院名称

    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数据科学学院

    272

    11

    学院在分配名额时原则上按照各专业人数分配,在学生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前三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总分。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

    (二)报送时间

    请各班班长于2025年1月5日晚上22点前汇总班级学生的《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数据科学学院省优秀毕业生佐证材料》(附件2),审核无误后打包文件以“班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人数”命名(例如“21金数+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1人”)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3495476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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