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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9届校级、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2-23 点击量:

    全体2019届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现开展2019届校级、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院内推选。共计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17人,省级优秀毕业生7人。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省级优秀毕业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并获校一、二等奖学金2次(含)以上

    9、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评选流程:

    1、请有意参选的本学院本科毕业生下载并填写附件1、附件2,并于2月28日前交给本班学习委员。请务必如实填写,若有捏造成绩或冒填奖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各班学习委员请仔细核对申请者的个人信息、成绩、荣誉与奖项,整理成汇总表;并于3月3日晚20:00前将班级汇总表与各申请者的登记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906033316@qq.com。压缩包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

    3、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将根据申请者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推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

     

    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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