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心理园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心理园区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 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 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5-18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和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在各学院(单位)具有一学年及以上的勤工助学经历。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在学业发展、科研竞赛、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材料基本要求

    推荐材料: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证明材料: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截图等。

    四、活动实施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报送工作,全面考量学生综合素质,并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学院(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

    学校将结合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报送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不超过4名)参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之星”优秀个人典型和推荐学习个人遴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报送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

    五、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单位)将学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打包,“姓名+XX学院(单位)勤工助学之星报送”的格式命名5月22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1996732@163.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557175。







    数据科学学院

    2026年5月18日


    下一条:2026年郭桢爱心基金会远航助学金评审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