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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财经大学统计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项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12-07 点击量:

    各位项目负责人:

    我校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财经大学统计学)2020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结项时间截止到20211213,需报送《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财经大学统计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以下简称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同时将《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wujj@zufe.edu.cn,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项手续。

    一、结项要求

    (一)A类项目

    A类项目结项至少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

    2.获省级及以上课程、教材等建设项目1项;

    3.获省级优势或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项;

    4.获省级实验室建设项目1项;

    5.在国家一级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1篇。

    (二)B类项目

    B类项目结项至少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

    2.获校级课程、教材等建设项目1项;

    3.在教育类国家二级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1篇。

    (三)C类项目

    C类项目结项至少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校级教学研究课题、课堂教学改革或实验建设项目1项;

    2.在教育类省级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2篇(不含增刊、论文集)。

    二、注意事项

    (一) A\B\C类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1(附件1)。

    (二)以教学研究论文结题的项目最终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财经大学统计学)资助”字样或英文“First Class Discipline of Zhejiang - A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tatistics)”,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可。

    (三)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表彰并作为下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科有权撤销立项课题或按撤项处理,并取消个人的申报资格:

    1.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申请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申请人或研究课题。

    (五)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或成果验收不合格的,可申请延期结项,并填写《浙江省一流学科A(统计学)教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3),申请延期结题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项的将撤销该项目,五年内禁止申报一流学科教学建设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委员会认定。

    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数据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6409室)

    联系人:吴佳佳

    联系电话:0571-86731839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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