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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浙江财经大学一流学科B类(数学)2026年度科研类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日期:2026-10-08 点击量:


      为落实学校“新财经战略”行动方案,科学谋划“十五五”学科体系建设,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统计学)和浙江财经大学一流学科B类(数学)决定设置2026年度科研类项目。项目包括创新团队培育课题、青年英才培育课题两类,旨在推进有组织科研、强化团队协同攻关,促进青年教师与校外高水平专家建立稳定学术联系,产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培育课题

      本课题采用“1+N”形式。其中,1为总课题,N为下设子课题,团队负责人为总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本年度拟立项创新团队不超过7个(数学学科2个),每个团队设总课题1项、子课题3或4项,总课题与子课题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总课题资助4万元/项,子课题资助2万元/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承担一流学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总课题负责人,也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

      (2)团队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备高级职称,子课题负责人不限职称;团队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2023年以来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一级B论文。

      (3)团队年龄、专业结构配置合理,鼓励交叉融合,杜绝拼凑团队。

      (二)结项条件

      1.课题研究期内,总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完成以下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公开发表一级A论文1篇;

      (2)公开出版A类专著1部且发表一级B论文1篇;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4)获正部(省)级及以上批示或采纳1项。

      2.课题研究期内,子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完成以下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公开发表一级B论文2篇;

      (2)公开出版A类专著1部;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4)获副部(省)级及以上批示或采纳1项。

      3.课题研究期内,总课题和子课题可以根据相应的结题条件进行单独结题。如果总课题负责人或子课题负责人完成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则总课题和全部子课题可以共同结题(其他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

      (1)作为负责人依托浙江财经大学立项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

      (2)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TOP论文2篇;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5)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级批示或采纳。

      二、青年英才培育课题

      本课题采用“青年教师+结对导师”形式。课题负责人为青年教师。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年度拟立项青年英才培育课题不超过9项(数学学科3项),资助2万元/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承担一流学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青年教师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具备良好科研创新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具有冲击高层次人才称号的潜力。

      (3)结对导师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切实开展学术指导与传帮带工作。为拓展对外联系,结对导师不得为本校人员,也不得为申报人的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境内结对导师应具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参考学校人才办认定标准);境外结对导师须为正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地位。

      (二)结项条件

      课题研究期内,课题负责人完成以下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与结对导师合作发表一级B及以上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或符合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的等同第一作者身份与结对导师合作出版A类专著1部;

      (3)课题负责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参考学校人才办认定标准)。

      说明:合作论文中,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合作专著中,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著者;结对导师若为学院柔性引进人员,完成柔性引进任务后的成果方可用于本项目的结题。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至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6号楼413A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ufeylxk@163.com。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科建设办公室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论证。

      联系方式:安老师 0571-87557159

      四、过程管理与验收

      (一)中期检查:立项后第12个月,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研究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结题成果进行验收,创新团队培育课题的总课题和子课题结项情况将作为后续年度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延期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1年,延期最多1次。

      (四)撤项处理:对成果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科建设办公室有权随时撤销立项课题或按撤项处理,并取消个人三年的申报资格:

      1.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申请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申请人或研究课题;

      4.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诉机制:对评审结果或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参照浙江财经大学学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期刊定级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二)项目成果须标注“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或“School of Data Scienc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定。

      (三)除以标志性成果进行共同结题外,同一成果只能用于1个项目的结题。

      (四)申请人以负责人身份同年限报一个项目,即只能担任总课题、子课题和青年英才培育课题的一个负责人。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数据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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