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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关于考试试卷命题、评阅及装订工作的规范
    作者: 日期:2025-05-23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颁布的《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数据科学学院本科试卷装订归档程序、顺序及要求》对本科生课程考核及归档做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试卷出题要求

    1.出卷要求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的课程,命题时应注意题型的多样化,一般应有五种及以上题型;开卷笔试课程一般不宜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等题型。

    2.采用笔试形式的课程要求出A、B两份试卷,满分均为100分。A、B两套试卷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应相当且试题重复率应小于30%。每份试题都需配有细化到评分点的参考答案。提交试卷时,必须A、B卷和答案及评分标准俱全。(实行教考分离课程请课程组负责人从系统内组卷导出,同时制定答题卡)。

    3.期末考核方式为非试卷方式的,需同时提交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非试卷考核要求应体现考核的过程性,并有杜绝学生抄袭、剽窃等行为发生的措施,否则一律不准用非试卷形式进行考核。可以参考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制定统一的规范。以团队形式完成作业或论文的,应明确团队分工。

    4.教师完成试卷命题后,应该由系主任进行审查,并经分管教学的院长统一审定试卷质量,发现问题进行改进。具体要求见《数据科学学院试卷质量审核单》(附件3)。

    5.由教学办公室随机抽取A或B卷为考试用卷,统一进行试卷印刷。各课程组前往文印室封卷,试卷袋送学院统一保管,课程考试前由监考老师领取。

    6.时间要求

    本学期所有考试试卷,经系主任审核后,请于十六周周三(6月4日前)将试卷(A/B卷、参考答案纸质稿)和试卷质量审核单,统一送教学办公室。并在试卷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教学办公室不接受文档不全的试卷。本学期需要上传的试卷及论文(报告)的课程详见(附件1-1,附件1-2)

    二、试卷评阅

    试卷批改要求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1.课程综评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所形成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构成。平时成绩的比重为总评成绩的40%-70%,具体比例由课程组、课程负责老师确定,学院(部)批准。

    期末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再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即为综评成绩。

    2.过程性评价所形成的平时成绩应如实反映教学班级的学习状况。

    3.试卷评阅应客观公正,评阅尺度和计分方式应统一。

    教师应用红色笔阅卷,错误处以减分表示,每题得分以加分表示,计入题号处(未得分以0分计)。大题加总得分计入试卷首页得分栏内,并签署阅卷人姓名。试卷采用流水作业集体评阅的,评卷人要在评卷人栏逐一对应签名。试卷评阅时,评卷有改动的地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字。

    4.考核方式为论文、大作业形式的,需按评分标准在封面上写评语并签字。课程论文封面、团队大作业分工表见(附件2-1、附件2-2)

    三、试卷装订

    试卷批改要求根据《数据科学学院本科试卷装订归档程序、顺序及要求》(附件2)执行。

    期末考试成绩卷由任课教师负责以教学班级为单位统一装订成册。装订时需将学生答卷按照学生成绩单上的姓名顺序整理整齐。(教考分离课程无需排序)

    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填写课程名称、教学班级名称、学期、评阅教师等信息);

    (2)总评成绩单(阅卷教师签字);

    (3)平时成绩单(阅卷教师签字);

    (4)试卷分析表(阅卷教师签字);

    (5)A卷样卷和A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B卷样卷和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7)学生答卷(按学生成绩单姓名顺序排列)。

    缓补考、重修考试成绩卷按封面、总评成绩单、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学生成绩单姓名顺序排列)的顺序进行装订。

    四、期末监考

    请各位老师及时进系统查看监考安排。(教务系统-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如考试时间不合适,请自行和其他老师调换,并将调换结果报给教学办公室备案。详细监考信息见(附件5)

    五、其他

    在各级教学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之处,学院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核处理。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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