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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 - 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5-08-05 点击量:

    各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2024 - 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 - 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25〕8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 - 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4/2025学年度(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涵盖四年制本科和专升本。

    二、工作要求

    (一)论文原文报送

    1.各系根据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组织完成本系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本年度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不需匿名处理,文件类型必须为PDF格式

    2.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制度或者特殊培养的学生,学院须同时上传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通过的特殊培养方案或者毕业论文特殊要求等支撑材料,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3.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鼓励同时上传查重报告作为支撑材料。

    (二)专家库信息更新

    1.各系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有关专家退库删除管理等。

    2.各系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布置与文件精神解读(8月20日前)

    学院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布置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分工及操作流程。参会人员包括学院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教学秘书及学院信息上报员。

    (二)学院自查及核对工作(9月5日前)

    各系对2024 - 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论文正文及附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系信息上报员负责组织自查工作,论文指导教师配合完成自查任务。

    (三)准备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附件材料(9月10日前)

    1.各系信息上报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填写论文信息汇总表。

    2.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将所指导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附件材料整理成PDF格式,确保文件完整、清晰。

    3.各系将论文信息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材料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院信息上报员。

    (四)上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9月15日前)

    学院信息上报员将各系提交的抽检材料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审核上报信息(9月18日前)

    学院信息上报员与教务处共同确认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系统中核对相关数据。

    (六)上报省厅(9月20日前)

    学院将信息报送确认单和信息报送详情清单提交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统一上报至省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系、指导教师及学生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确保质量

    各系要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论文质量符合学校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论文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设计)。

    (三)按时完成

    各系要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数据科学学院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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