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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人事派遣人员参照编内人员定岗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4-12-23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3〕188号)有关规定,为了激励人事派遣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决定比照在编同类人员定岗定级,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照人员对象

    1.201310月至201312月派遣到我校初次参加工作,学历是本科(含)以下的人事派遣制职工人员(无工作经历)。

    2.201310月至20146月派遣到我校初次参加工作,学历是研究生的人事派遣制职工人员(无工作经历)。

    3.201310月以后派遣到我校参加工作的人事派遣制职工人员(有工作经历)

    上半年参照编内管理岗位人员,已递交表格的人员,本次不重复填表。

    二、表格填写和有关要求

    1.相关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人事派遣人员参照编内人员聘岗定级表》(附件3)经所在部门推荐后,于1230前交学校人事处。

    2.由人事处对照条件,参照聘岗定级。在其他专技岗位的参照浙财大〔2014211号文件(附件1)执行;在管理岗位的参照浙财大〔201473号文件(附件2)执行。

    3.人事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与本次定岗定级不直接挂钩,薪酬体系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陆思思、胡国庭,8755739287557038,行政楼304室。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

    2.《浙江财经大学管理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浙财大〔2014〕73号)

    3.浙江财经大学人事派遣人员参照编内人员定岗定级表

     

     
    人事处
    2014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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