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2号)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十佳大学生”暨文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往年已获评“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原则上评选2025年“十佳大学生”暨文华奖学金获得者10名(含研究生2名)。
三、评选条件
1.勤奋笃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参评学年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在学术研究、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红色传承、爱国奉献、砥砺奋进、诚信友善、志愿公益、文艺体育或其他能体现大学文化、时代精神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推荐名额
全校范围内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如下表(研究生候选人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与初评,具体申报名额与材料上交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
学院/部门 |
推荐名额 |
文华创新学院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会计学院 |
1 |
金融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数据科学学院 |
1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
1 |
研究生院 |
4 |
合计 |
18 |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情况自愿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
请有意申请2025年“十佳大学生”暨文华奖学金评选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2月2日16点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单独放在一个word文件内)以“班级+姓名+2025十佳大学生申请”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349547657@qq.com。本次评选接受个人报名,无需通过班级汇总,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受理。
(二)学院/部门初审推荐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公开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奖学金/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生处审核;
2.学院初评结果须经学院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3.各学院在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时应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所获奖项和荣誉、参与各类活动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