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文件要求,现就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最美寝室长、文明寝室长、文明好室友、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同专业年级前3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三)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二、评选流程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评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生处审核。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上报名单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该名额并不得替补。
学院初评结果须经学院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三)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证书。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当届毕业生总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 |
数据科学学院 |
41 |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各学年成绩单、各学年综合测评表、寝室卫生等级、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班长处,其中附件1以“班级+姓名”文件命名(例如:22金数+张三);
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相关材料,汇总班级学生的《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并根据报名情况汇总附件2和附件3,审核无误后打包文件以“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人数”命名(例如“22金数+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3人”)于2026年1月12日晚上2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49547657@qq.com。
注意:若经查存在材料造假,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请同学们递交材料前务必自行核对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如有疑问可通过班长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