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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10-09 点击量:

    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1-2022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

    7.在校期间学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8. 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等社会公益实践的同学优先。

    二、名额分配

    2022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02名(不含东方学院)。根据2021-2022学年各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34

    公共管理学院

    42

    会计学院

    54

    金融学院

    68

    工商管理学院

    50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61

    经济学院

    55

    法学院

    52

    外国语学院

    42

    数据科学学院

    50

    人文与传播学院

    70

    艺术学院

    12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联合培养)

    7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5

    共计:

    602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于10月9日—10月14内在线学工系统上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具体流程参照附件1),并在申请后于10月14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到各年级负责人邮箱:

    2019级 钱同学 819654916@qq.com

    2020级 刘同学 1148180095@qq.com

    2021级 姜同学 2698753513@qq.com

    2.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但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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