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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做好第三次腾空房销售工作的通知
    作者:浙江财经学院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0-09-25 点击量:
    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做好第三次腾空房销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第三次腾空房销售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腾空房竞价销售管理办法》(浙财院〔2010〕160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售房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含内退)。已购买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竞价腾空房的不得申请,规定一户限购一套住房。

    二、销售方式及房源信息

    本次面向我校教职工销售的腾空房共16套(附件2),腾空房销售以有底价(相当于评估价的90%)竞价的方式进行,同时对竞价采取封顶限价(相当于评估价的110%),即出售的每套房屋参考市场价格限定最高竞买价。对出现有2人以上竞报最高限价的,在竞价时间截止时,以摇号方式产生竞得人。

    三、销售工作安排及要求

    1.组织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参加竞购者,须填写《竞价购房申请表》(附件3),经配偶单位盖章审核。于10月15日前向校房产办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组织现场看房。10月10日,组织申请人到现场看房。

    3.交纳竞购保证金。申请人于10月29日前向学校指定银行帐户交纳竞购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4.办理竞购证。11月1-4日,竞购人凭交纳竞购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校财务处开具收据,凭收据到校房改办办理《竞购证》,领取《参加竞价购房通知书》。

    5.组织竞售。竞购人凭《竞购证》和身份证参与竞售,地点:文华校区第二教学楼102室,竞购时间另行通知。

    6.本次腾空房竞价销售详细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4。

    四、其他

    联系人:冯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7557076;房产办地点:下沙行政楼2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腾空房竞价销售管理办法》(附件下载)

    2、浙江财经学院第三次腾空房房源及评估价格一览表(附件下载)

    3、浙江财经学院第三批腾空房竞价购房申请表(附件下载)

    4、浙江财经学院第三次腾空房竞价销售日程安排(附件下载)

    浙江财经学院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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